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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知识解答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7-24   字体: [ ]
 【建设工程(建筑类、市政类、规划许可)】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并按照申请材料告知单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与业务材料,同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等。业务材料包括:1、《梅河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2、《梅河口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动迁范围图;3、《梅河口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附图》;4、《梅河口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批意见书》;5、建设用地土地批准文件及附图;6、正式计划文件;7、环保、人防、卫生防疫、文物保护、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8、接层的项目须提交具有相应资质部门出具的房屋基础承载能力鉴定;9、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原件)等。
    窗口工作人员的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当日将申报材料转城市规划管理处。
   第二步:规划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应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所需全部内容。
    第三步:规划处审核全部申请材料后,现场调研并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及论证,提出建筑设计条件,大型建筑方案须组织专家专业论证,重点地段及大型建筑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四步:经审定符合《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要求的建筑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管网综合规划设计方案,由规划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转政务大厅窗口核发;经审查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要求的,规划处负责及时填写“建筑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或“管网综合规划设计修改通知书”和申报材料一起转回政务大厅窗口,退回申请人修改建筑设计方案或建筑施工图、管网综合规划设计方案等,申请人按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
    第五步:申请人到报件窗口领取相关许可文件及通知书。
【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许可】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在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前必须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手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法律凭证。
    第一步:申请人到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领取《梅河口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申请表》,并按照申请材料告知单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与业务材料,同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业务材料包括:1、竣工规划总图全套图纸及电子数据;2、原核准的总平面规划图;3、宗地图和土地使用批准书;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和《房屋面积测量报告》;7、规划监察书面验收意见(原件)。
    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当场可以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当日转给规划处。
    第二步:规划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如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通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如认为申报材料无误,组织两人以上进行现场踏查,并调看监督检查记录,对项目的建设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说明,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审核竣工图发证文件。
    第三步:经规划审定,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要求的建设工程,由规划处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转窗口核发;经规划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设工程,规划处负责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整改通知书”与申报材料一起转回报件窗口,退回申请人整改后重新申请规划验收。
    第四步:申请人到报件窗口领取相关许可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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